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乘客拒付高速费,顺风车车主直接掉头原路返回,车主:下单时乘客已经确认承担高速费!

乘客拒付高速费,顺风车车主直接掉头原路返回,车主:下单时乘客已经确认承担高速费

时间:2026-07-16 07:45:22 来源:科创网 作者:焦点 阅读:133次

红网

近日,乘客车主车主江苏苏州一00后车主接了一单顺风车,拒付经确车主称下单时乘客已经点击确定承担全部高速费,高速可下高速时乘客却耍赖不承认。费顺风车返于是直接,车主决定原路返回,掉头担高他直言:“我不会惯着你们的原路,直接掉头给你们送回去。下单”

车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“是时乘速费乘客先不守信用,我也没必要纠结,客已 都是认承年轻人嘛,可以双输,乘客车主车主但不能单赢。拒付经确”

车主将此事的视频发布到社交媒体后,绝大多数网友选择站在车主一边。费顺风车返大家认为,乘客临时反悔、拒不承担约定高速费的行为毫无诚信,不该被纵容;而车主“可以双输,但不能单赢”的硬核维权态度,收获了大量点赞,被视作是对不守规则行为的有力回击。

看看网友怎么说:

记者查阅多个顺风车平台规则发现,平台普遍明确:顺风车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非营运民事互助合乘行为,并非经营性客运服务。乘客与车主通过平台订单达成合乘约定,双方权利义务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约束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,应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信原则。高速费的承担,优先以双方订单中的明确约定为准;若订单中已确认由乘客承担全部高速费,乘客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。即便双方未作特别约定,结合行业惯例与公平原则,行程中产生的高速通行费通常由乘客承担,也符合民事合乘的一般规则。

有顺风车平台规则信息显示,顺风车车主搭载乘客不属于营运性质的载客服务。

对于车主和乘客的行为,你怎么看?

原稿点击:乘客拒付高速费,顺风车车主直接掉头原路返回,车主:下单时乘客已经确认承担高速费-重庆日报

(责任编辑:热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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